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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的误工费和营养费谁出

时间:2025.01.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车险中的误工费,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是他,那他就得负责被撞方因为这场事故而耽误工作所产生的损失。
计算的时候,一般是以受害人实际少赚的钱为标准。
至于营养费,得具体情况具体看。
要是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了,而且需要通过补充营养来帮助身体恢复,那他就可以主张要营养费。
只有当这个营养费是治疗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所必须的,并且是合理的,还经过相关医疗机构证明了,责任方才需要承担。
要是主张的营养费没有依据,或者不合理,那很可能就不会被支持。
总之,误工费和营养费到底由谁承担,得依据事故责任的认定,还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这些都得综合考虑。

案情回顾:

小郑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经认定小郑负事故全责。
小李因事故受伤住院,向小郑索赔误工费和营养费。
小郑对误工费的金额存疑,认为小李主张过高;
对于营养费,小郑觉得小李并无明确医疗机构证明需额外补充营养,不应承担。
双方就这两项赔偿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李将小郑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误工费,若小李能提供实际因事故导致收入减少的证据,以其实际少赚的钱为标准,小郑作为全责方应承担。
2、对于营养费,若小李有医疗机构证明其因事故受伤需补充营养且合理,小郑需承担;
若主张无依据或不合理,则可能不被支持。
最终承担情况需综合事故责任认定、实际损失及证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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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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