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况下,立案之后第七个自然日便为劳动者缴纳诉讼费用的最后期限。关于诉讼费用的缴纳时间,规定如下所示:原告自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计起,须于限定期限内(即7个自然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针对上诉案件,其案件受理费应由上诉方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之时预先支付;至于申请费,则应由申请人于提出申请之际或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限范围内预先缴纳完毕;此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打离婚官司,要先交钱立案。这诉讼费就像门票,不交就不能正式打官司。不过,有些情况下可以不交或晚点交,甚至不交,比如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成功了。要是你想打官司,又觉得诉讼费贵,可以去申请司法救助,说不定能省一笔钱呢!

立案后何时缴纳诉讼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通常,原告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七个自然日内支付费用。反诉案件则由反诉方在反诉后七个自然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和上诉人预缴。反诉中被告如需交费,也由其先行垫付。劳动报酬案件无需预缴。申请费由申请人预缴,但执行和破产申请费在程序结束后缴纳。费用实际发生后缴纳,诉讼请求金额变化时,按新金额计算费用。增加时按新金额缴纳,减少时退还多缴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离婚诉讼若被法院拒绝立案,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应在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则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原告对裁定有异议可依法上诉。法院应保障公民合法起诉权。

正式立案后七个自然日内,劳动者应自觉缴纳诉讼费用。原告需在接到法院交费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受理费用。上诉案件受理费用由当事人在上诉时或法院指定期限内预交。某些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法院指定期限内预交。其他特殊情况有不同的缴纳方式和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