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动产拍卖所得的价款通常会被算作
破产财产。
在
破产程序里,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其中就包括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理动产所获得的价款,都属于破产财产的范畴。
这些财产主要用来清偿破产企业的
债务,并且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进行分配。
破产财产的范围涵盖了
债务人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拥有的或者正在经营管理的财产,以及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等。
动产拍卖的价款作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才取得的财产,应当作为破产财产参与到破产分配当中。
不过,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该动产拍卖价款已经被特定的
债权人设定了
担保,并且担保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担保权实现之后剩余的部分才属于破产财产;
又或者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除外情形,可能会使得该价款部分或者全部不被认定为破产财产。
但通常情况下,动产拍卖的价款是属于破产财产的。
案情回顾:小朱的企业破产,企业有部分动产进行了拍卖。对于该动产拍卖所得价款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存在争议,部分债权人认为应全算,而有的认为有担保情况应另算。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动产拍卖价款属于破产财产。破产程序中,企业财产包括拍卖动产所得价款,用于
清偿债务并按法定顺序分配,如小朱企业正常拍卖动产所得应作破产财产。
2、若存在特殊情况,如价款被特定债权人设定合法有效担保,担保权实现后剩余部分才是破产财产;
有其他法定除外情形,价款可能部分或全部不算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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