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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破产拍卖财产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时,未足额受偿的工资一般无法继续追讨,但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向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员工工资属于破产优先清偿的债权,公司破产拍卖财产后,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若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全部员工工资,已列入破产债权的工资无法足额受偿,且随着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主体资格消灭,剩余未支付的工资债权将无法再获得清偿。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工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核实股东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7 20: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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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拍卖财产后若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虽处于破产清偿的优先受偿序列,但未足额部分通常难以继续获得清偿,不过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形,员工可向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1.员工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享有优先受偿权,若公司拍卖财产所得不足以支付全部员工工资,已列入破产债权的工资将无法足额受偿。当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主体资格消灭后,剩余未支付的工资债权将无法再通过公司获得清偿。
2.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工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争取未足额支付的工资权益。
2025-12-17 19:2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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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工资在公司破产清偿中属于优先受偿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若公司破产拍卖财产在清偿上述优先项后仍不足以支付全部员工工资,已申报并列入破产债权的员工工资无法足额受偿。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其主体资格消灭,剩余未支付的工资债权将无法通过破产程序继续获得清偿。
(3)若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员工工资部分承担责任,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该权利以维护自身利益。
提醒:
员工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若发现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需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权益受损。
2025-12-17 18:1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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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工资优先受偿顺序并申报债权。公司破产时,员工工资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需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若拍卖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资,已申报的工资债权将按比例受偿,未受偿部分因公司主体资格消灭,无法再通过公司获得清偿。
(二)核查股东出资情况并主张补充赔偿责任。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收集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工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内容为: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12-17 17:0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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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拍卖财产后若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在破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受偿的顺序。若拍卖所得仍无法覆盖全部工资,已列入破产债权的员工工资将无法足额受偿,且随着公司破产程序终结、主体资格消失,未支付的工资债权也无法再获得清偿。
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员工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2-17 15:5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