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打官司的时候,通常是谁输了官司就得自己掏腰包付这个官司的诉讼费用,除非这个赢了官司的人愿意主动帮输家出这笔钱。像举个例子,比如有人借你钱老是拖着不还的话,那你觉得很生气,打起官司来要他还钱,要是最后法庭判你把这个官司给赢了,那这个输了官司的家伙就得自己掏腰包付所有的诉讼费用,当然也包括可能会请律师的那些律师费。

原告在启动诉讼程序之时,须满足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原告应与本案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其次,原告需有明确的被告对象;再者,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也需要详尽明了;此外,诉讼请求也得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范畴及管辖权之内。若原告因债务拖欠问题而提起诉讼,那么原告与被告之间显然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冲突,这便使得原告具备了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

若借款人未能依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本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理应按照双方约定或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支付逾期利息;相比之下,倘若借款人未能在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给付金钱的责任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借款人不仅需支付逾期利息,还必须加倍支付延长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关于律师代理费用由何人承担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视具体案情而定。通常情况下,若诉讼结果为败诉,那么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则理应由败诉方负责承担;反之,若是胜诉方聘请了律师,那么这笔律师费用便自然地落到了聘请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身上,既需要他们自行承担。

关于故意伤害罪案件的律师代理费用,通常是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但在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背景下,若被告经过法院判决判定有罪,同时需对原告方进行赔偿,那么此时,原告方所需支付的律师费用有可能会落在被告方的肩上。另一方面,部分律所也会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以期为那些经济能力有限、符合相关条件的委托人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及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