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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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分割财产,若再度缔结婚姻,财产是否成为共同所有关于恢复夫妻关系前的财产处理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这些财产并不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乃是指在夫妻正式缔结婚姻并保持现有的婚姻状态过程中所累积的财产。

离婚时,女性依法可分得男方一半共同财产,但前提是须经协议离婚并达成共识。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将依据约定进行财产分割,优先执行事先的财产归属协议。

在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财产按普通共同财产处理;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无协议则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财产分割可依据各自主张的份额进行,不易分割的财产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归一方,并获得方按应得比例给予折价补偿。

未领结婚证但已办婚礼并育有子女,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共同财产法律。双方可协商分配,但无合法配偶身份,不享有平等财产权益。 若协商无果且财产可分割且不影响价值,应实际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后贬值,可通过折现或公开出售、拍卖等方式公平分配。

婚后购房,首付款由男方出资,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父母资助且房产权证仅属男方,有凭证证明首付款来源,则首付款属男方个人财产;共同承担的贷款及房产升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若无证据证明男方父母出资,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应依法公平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