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老人亲笔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老人亲笔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50人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具备法律效力,这种遗嘱被称为自书遗嘱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老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识清醒,思维清晰,能够准确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可以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例如,老人不能处于昏迷、精神错乱等无法正常思考和表达的状态。
若老人患有某些可能影响认知能力的疾病,在病情稳定、意识清楚时立遗嘱才可能有效。
二、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这意味着遗嘱内容必须是老人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况。
比如,不能有人以威胁老人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等手段,强迫老人立下不符合其本意的遗嘱。
三、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遗嘱需老人亲自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
写完后,老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以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
若老人的自书遗嘱满足上述条件,通常就是有效的。
但实践中,若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若对遗嘱真实性等有争议,可能需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由法院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生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朱。但小胡称爷爷立遗嘱时意识不清,且自己掌握证据表明爷爷是受小朱胁迫才如此立遗嘱,对遗嘱真实性存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确认立遗嘱时爷爷的精神状态。若小胡能证明爷爷当时处于无法正常思考和表达状态,遗嘱可能无效;若不能证明,且爷爷当时意识清醒,则遗嘱在此方面有效。
2、针对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若小胡证据能证实爷爷受胁迫,遗嘱违背其本意,遗嘱无效;若无相关证据,应认定遗嘱是爷爷真实意愿体现,遗嘱有效。
3、还需核查遗嘱是否由爷爷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若不符合此条件,遗嘱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打印的遗嘱,除了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还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继承编新增了打印遗嘱作为遗嘱的形式,并...... 更多>>
  • 打印的有亲笔签名的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反之无效: 一、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 更多>>
  • 父亲私下写的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则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