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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只写女方名字算赠予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1.赠予的一般认定:一般而言,婚前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往往会被视作对女方的赠予。
在现实生活中,当男女双方准备步入婚姻殿堂前,若男方出资买房却只登记女方姓名,从常规理解角度,这种行为很容易被认定为赠予性质。
2.法律层面的解读:从法律角度分析,房产在登记时仅登记女方姓名,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可视为男方将房产的部分份额或者全部份额赠予给女方。
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来判断的。
3.特殊约定的处理:不过,要是双方有明确约定,表明该房产并非赠予,而是其他性质,比如借款等情况,那么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比如签订有相关协议,或者有资金往来记录等作为支撑。
4.纠纷时的判断依据:若日后不幸发生纠纷,法院在判定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购房款的支付情况,是一方全额支付还是双方共同支付;
以及双方此前的约定等,以此来综合判断该房产的归属及性质。
5.实际情况需具体分析:总之,婚前买房只写女方名字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赠予,但具体情况还得结合实际证据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朱出资买房却只登记在小丽名下。后二人感情破裂,小朱主张房产是借款购房并非赠予,小丽则认为是赠予。双方对房产的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赠予的一般认定看,小朱婚前买房只写小丽名字,按常规理解易被认定为赠予。
2、从法律层面解读,房产登记在小丽名下,基于物权登记效力,可视为小朱将房产份额赠予小丽。
3、关于特殊约定处理,小朱主张非赠予需提供证据,如相关协议或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明是借款等其他性质。
4、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购房款支付情况及双方此前约定等判断房产归属和性质。
5、虽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赠予,但具体要结合实际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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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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