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内签订生活费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主体具备相应能力: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双方在精神和智力上能够清晰地理解协议内容,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不存在因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因素影响判断的情况。
2.内容合法合规: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比如,不能约定以
违法所得来支付生活费等。
3.约定合理自愿:如果协议内容是双方对婚内生活费的合理约定,像明确具体的支付金额(如每月支付3000元)、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付时间(每月15号前)等,且是双方完全自愿达成的,那么通常是有效的。
4.避免不当情形:若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趁另一方处于危难之际强迫签订明显不合理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
可撤销。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婚内签订生活费协议书,约定小朱每月15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小丽3000元生活费。但后来小丽称签订时小朱有胁迫行为,且协议显失公平,要求认定协议无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主体方面,若小朱和小丽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和智力正常,能清晰理解协议内容并真实表达意愿,则主体合格。
2、内容上,若不存在
违法违规及损害他人利益情形,如不是用违法所得支付生活费等,内容合法。
3、约定看,明确了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若为双方自愿达成则通常有效。
4、若小丽能证实存在胁迫、显失公平等不当情形,协议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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