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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怎么处理

时间:2025.01.2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处理遵循一定原则,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共同管理与使用。
比如家庭的存款、房产等,在处分时,一般需双方协商一致
不过,若一方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进行处分,如购买日常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可不经另一方同意。
2.个人财产方面: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像一方婚前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3.约定优先原则: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比如约定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分割原则: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但如果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对家庭经济贡献突出等,分割时可适当向其倾斜。
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夫妻应明确财产性质和归属,避免纠纷
遇具体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婚姻存续期间,小丽未经小朱同意,用家庭存款买了一台昂贵的按摩椅。小朱认为购买非生活必需,应协商;小丽称是为改善生活品质。此外,小胡婚前房产在婚后增值,小朱觉得应算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后二人闹离婚

案情分析:

1、对于小丽买按摩椅一事,家庭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应协商一致,小丽未经同意购买,行为不妥。
2、小胡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属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3、若离婚,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若一方贡献大,分割可适当倾斜,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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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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