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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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和个人财产主要指在法律上,婚前所取得的资产及因人身伤害赔偿、指定赠予或专属于一方生活的财物。婚后所得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予合同指定的一方财产、专用品及其它特定情况下的财产为个人所有。

婚前财产公证具有约束力,有助于快速解决可能的财产纠纷,降低社会运营与摩擦成本。但其不足在于可能被用于逃避债务,且以婚姻成立为前提,婚姻不成则公证无效;公证可能导致公平性问题,且对无形财产如知识产权保护有限。

婚前父母赠予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平分。婚前个人单独拥有的财产,如婚前购置的房产、动产、无形资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的财产、生活必需品等,依据《民法典》规定,视为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会作为分割对象。

在法律范畴内,婚前财产包括:(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劳动、科技、资本等合法收入;(2)婚前已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如债权;(3)婚前财产的利息收益;(4)婚前持有并婚后转化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有,不因婚龄自动转为夫妻共有。

婚前债务和个人财产的公证,并非强制要求。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公证。若希望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选择公证。但需注意,公证只保证文书真实有效,不否定未公证协议的效力。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即具法律效力。因此,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的决策和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