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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女儿有权享受吗

时间:2025.01.13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236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中女儿是否有权享受相关权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房屋产权归属情况
1.若房屋产权完全属于父母: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来讲,拆迁补偿一般是归房屋产权人,也就是父母所有。
因为拆迁补偿是对房屋产权所有者因房屋被拆迁所遭受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父母出于对女儿的关爱或者其他考虑,自愿将部分补偿份额给予女儿,那么女儿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
例如,父母可能考虑到女儿的生活状况等因素,决定分给女儿一部分拆迁款用于改善她的生活。
2.若女儿对房屋有共有产权
比如女儿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有出资行为,并且有相关的证据,像出资凭证、书面协议等能够证明其在房屋中所占的产权份额,那么女儿就有权按照自己的产权比例享受相应的拆迁权益。
比如房屋拆迁获得100万元补偿,女儿产权占比20%,那她可获得20万元补偿。
二、户籍及安置政策
有些地区在进行拆迁安置时,会把户籍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如果女儿的户籍在该房屋内,并且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政策中关于安置对象的规定,例如当地政策规定户籍在本房屋且长期居住在此的家庭成员可享受安置权益,而女儿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她就有权享受相应的安置权益,比如获得一定面积的安置房屋。
综上所述,女儿能否享受房屋拆迁权益,关键要看其对房屋的产权关系以及是否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政策的相关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的房屋面临拆迁,小朱作为女儿主张享受拆迁权益。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有房屋共有产权及是否符合安置政策。小朱称自己建房时有出资,且户籍在房屋内;父母则认为房屋产权是他们的,拆迁补偿应归他们。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产权完全属于父母,拆迁补偿一般归父母。但父母若自愿给予小朱部分补偿份额,小朱可获得相应补偿。
2、若小朱能提供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房屋有共有产权,她有权按产权比例享受拆迁权益。
3、若小朱户籍在房屋内且符合当地安置政策关于安置对象的规定,她有权享受相应安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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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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