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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继承遗产有女方的份吗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15人
律师解析:
关于男方继承遗产女方是否有份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男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并且没有特别明确指定该遗产仅归男方一人所有,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继承所得的遗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有份的。
这是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种财产收益,其中就包括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比如说,男方的父母去世后,在没有留下特别遗嘱的情况下,男方继承的房产、存款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女方有权参与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遗嘱继承情况
当涉及遗嘱继承时,如果遗嘱中清晰地表明遗产只由男方一人继承,那么该遗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则没有份额。
例如,男方的祖父母通过遗嘱明确写明,某套房产只由男方继承,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仅属于男方个人,女方不能主张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的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和存款,未留特别遗嘱,小朱继承了遗产,小丽认为自己有份,小朱却觉得是个人财产。另外,小朱的祖父母遗嘱写明某套房产只由小朱继承,小丽对此存异议,认为自己也应有份。

案情分析:

1、在小朱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中,由于没有特别明确指定遗产仅归小朱一人,按照法律规定,此遗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份,夫妻双方对该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2、对于小朱祖父母遗嘱指定只由小朱继承的房产,依据遗嘱继承相关规定,该房产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没有份额,不能主张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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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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