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骨折即便未住院,也有存在
护理费和营养费的可能,这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别。
在护理费方面,倘若骨折使得伤者行动变得艰难,必须依赖他人进行护理,并且护理人员因为此次护理而产生了合理的
劳务费用,那么就可以主张护理费。
通常情况下,是以护理人员实际因
误工而遭受的损失来进行计算的;要是护理人员没有误工损失,那就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工作的劳务报酬标准来予以计算。
而对于营养费,一般是依照
受害人的
伤残状况,参照
医疗机构所给出的意见来确定。
要是骨折对受害人的营养摄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进而对身体的恢复造成了阻碍,就可以主张一定额度的营养费,以此来弥补身体恢复过程中所需要的营养费用。
不过,具体的数额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像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骨折的严重程度等等。
总而言之,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明确是否有护理费和营养费,以及具体的数额是多少。
案情回顾:小朱不慎骨折但未住院,之后向小李主张护理费和营养费,小李认为未住院就不该有这些费用,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行动艰难需他人护理,且骨折影响营养摄入。小李则对费用合理性存疑。
案情分析:1、关于护理费,小朱若因骨折行动艰难且依赖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合理劳务费用,就可主张。计算方式按护理人员误工损失或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来算。
2、对于营养费,若骨折影响小朱营养摄入和身体恢复,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可主张。具体数额需综合当地生活水平、骨折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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