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一旦完成注销手续后,原先公司所遗留下来的
合同纠纷,依旧有存在的可能性。
倘若合同的相对方是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已然不复存在,这就使得无法直接让公司去承担
合同责任。
此时,作为
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在其过错所涉及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要是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有关
纠纷解决的条款,像
仲裁条款等,那么就必须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式来处理
纠纷。
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依据合同中规定的
仲裁程序等相关条款去操作。
总之,
公司注销之后对于原合同纠纷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准确的判断。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为了能够确定最适宜的解决途径,建议相关方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妥善处理这些复杂的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李公司
签订合同,后小朱公司完成注销手续,但遗留合同纠纷。注销时,小朱公司股东小胡存在未依法
清算过错,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合同有仲裁条款,争议点在于责任承担主体及纠纷解决方式。
案情分析:1、小胡作为股东,存在未按法律规定清算的过错行为,在此情况下,小李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小胡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2、鉴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在处理该合同纠纷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仲裁程序等相关条款来操作,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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