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涉嫌醉驾电动车碰撞未走人行道行人,责任判定需全面评估在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而酿成事故时,事故责任划分需依据各当事人之行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之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及过失之严重性进行判定。若该起事故之发生系因酒驾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饮酒所致,通常情况下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逆行撞车,主要责任常占60%,次要责任占40%。但具体责任分配需由交警根据事故严重性、车辆特性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评估。因此,责任分配非一成不变,需灵活处理。

在电瓶车与机动车斑马线碰撞事故中,责任归属依据双方行为过失及助推力决定。一方不当操作则全责,双方或多方失误则按行为贡献和过失程度分担主贷、平等和次要责任。无过错为交通意外,无需担责。故意制造事故者需负责。逃逸或毁坏、伪造、销毁证据者需承担全责,但能提供其他责任人过错证据可减轻责任,若证实存在上述第二款情况,则不得减轻。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责任划分需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失程度。若事故因酒驾者不当行为所致,一般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判定需结合事故现场、证据等因素,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电动自行车逆行撞车,主要责任常占60%,次要责任占40%。但具体责任分配需由交警根据事故严重性、车辆特性及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评估。因此,责任分配非一成不变,需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