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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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有三种情形:一,在实线分隔区误入对向车道;二,违规借道超车,即使在虚线分隔区,若因此引发事故,也视为逆向行驶;三,在单行线标志道路上违法驶入。无论新旧车辆,违反上述规定均视为逆向行驶。

电动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应负全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判定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单方过错导致事故,负全责;多方过错,按行为影响及过错大小分别承担主、同、次责;均无过错,则为交通意外,无需担责。但故意制造事故者除外。确保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至关重要。

电动自行车逆行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依据事故实情和交通法规。违规驾驶员若致人死伤,承担全责且驾照吊销两年;双方违规则同等责任,驾照扣12分或不扣分;对方违规致己方伤亡,承担次要责任,驾照扣12分或不扣分。

非机动车道内,摩托车与同类车辆相撞,摩托车应负全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若非机动车或行人无过错,机动车需承担赔偿;若他们有过错,机动车责任可减轻;若机动车无过错,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若事故由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机动车无需赔偿。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判断分情况:1.若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电动车通常负全责;2.若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电动车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可能分担同等责任。具体裁决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