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有些人就死皮赖脸地不想按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办时,这事儿可大可小。轻则罚款,重则拘留。要是真的严重到触犯了刑法的话,那就是要依法办事儿,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所以要是有谁欠你的钱就是不还,法院也已经判过他了,那法院就可以根据他的抵抗态度,果断执行罚款或者拘留。至于说拘留几次嘛,如果这个人还是铁了心地不愿意还钱,而且事情还挺严重的,那么法院就可能会决定把他关起来。

看情况咯。

其实,想想就知道了,咱们法院要是发现你或者是你的单位有任何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力度大的话,可是会给你或者是你们罚点钱,关上几天,甚至是告到坐牢。不过,这也不是一概而论的,如果只是简单的欠钱没还,那可得小心了,这种情况可不是马上就能让你被罚款、住进黑屋甚至坐牢的。当然,如果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遇到那种不肯执行裁决、判决之类的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那麻烦可不小。

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矩,那些犯了事儿的人,只要符合上面提到的那几项条件,比如年纪还没到16岁、已经过了16岁但是刚开始犯错、年纪已经70往上、或者正怀着孩子或者刚刚生完孩子在喂奶,那就不能给他们罚钱也不给他们关起来。所以如果说有人欠债不还,而且这个人又正好是上面说的那种不用关起来的类型,那肯定是没人能把他关进去的。

咱们就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儿吧。这个法律规定如果你犯了什么点儿小事儿,但是在半年之内没被警察蜀黍发现的话,那就不用受罚。比如说,你借了别人的钱,结果一年过去了也没还给人家,但警察蜀黍又没发现,那就没事儿。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欠债不还其实是属于民事纠纷,而不是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