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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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处于拘留状态的当事人而言,他们有权自行选择律师进行内部会面。具体而言,依据该法律法规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从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调查机关询问或被实施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有权利、义务委托律师作为协助其行使辩护权的代理人。值得一提的是,在此特殊时期内,被拘留的当事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从而得到更为专业和可靠的法律指导与支持。

关于行政拘留期间的律师会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无固定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受到律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律师自身专业水准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定。如需获取更为详尽的律师费用金额信息,请与您选定的律所进行深入磋商与咨询。同时,律师服务费用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法规,在行政拘留的执行过程中,律师通常无法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因为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其性质与刑事拘留存在显著区别,并不涉及到律师的会见权问题。

在被实施了异地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家属或亲友可遵循如下严谨的程序,选择并聘请适合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首先,要充分了解所在地域的律师资源分布状况,可以借助互联网资源或者亲朋好友的推荐来寻找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其次,向有意向的律师进行联系,详细描述案情,咨询律师对案件的专业见解及收费标准;再次,在与律师达成共识之后,双方应签署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最后,将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看守所,以便看守所能够及时通知到被拘留者本人。

在刑事诉讼拘禁期内,律師承担着向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职责。会面费用的高低会因各地区、各个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处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异,因此并没有固定的收费准则。律所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通常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自主定价,但必须遵循所在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合同以明确费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