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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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所判处的刑期通常并不会对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在提起诉讼时,当事人可选择以刑事附带民事的形式进行维权。在法庭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将依法判定肇事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对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

儿童意外事件与家长的监护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家长是不能预见到该事件的发生的,与家长是否履行了监护责任没有直接关系。

没有必然联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观分析,科学的划分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如果主要责任不在当事人这边,与伤情无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公安行政决定的重要依据,对赔偿责任有直接影响。在民事诉讼中,它虽作为证据,但其基于行政法规的归责原则与民事侵权法不同。交通事故责任并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不能视为唯一依据。评估侵权责任时,需根据实际案情和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责任密切相关,但并非等同。责任认定书是行政裁决依据,法院审理时会有所参考,但不作为唯一依据。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全面评估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判定赔偿责任。因此,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决定赔偿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