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机构包括什么部门
时间:2024.11.22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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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我国,较为常见的
合同仲裁机构大致可分为两大
类别:
首先是各省市依法成立的
仲裁委员会,它们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设立的专司处理各类
合同争议及其他
经济纠纷事宜的专业机构。
该等仲裁委员会的设立须经过所在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仲裁委员会在组织架构上相对独立,不隶属于任何政府行政部门,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其次则是国家层面设立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各类涉及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
仲裁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当选择通过
仲裁方式解决
合同纠纷时,务必在具体的合同文件中明确约定适用的仲裁机构,确保仲裁条款效力的有效性,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条款无约束力的风险。
此外,必须明确知晓,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的原则,裁决自做出之日起即具有
法律效力,若当事各方对同一冲突事项再次提出仲裁申请或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均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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