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为两年。在这期间,胜诉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将适用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相同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出现法定的中止或中断事由,申请执行的期限可能会延长或重新计算。

民事判决书执行期限的具体规定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之内均可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执行申请的期限为两年,此期限自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履行期间之最末一日开始计算。当执行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接收移交执行书之时,应立即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且有权利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关于民事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规定如下几点:首先,在一审判决宣告之后,自判决文书送达之日起计第十五天为上诉期限。在此期限内,若当事人未提出上诉的请求,则在十五日届满之时,该判决即正式生效;其次,对于二审判决而言,它自宣布之日起便视为判决已生效;最后,申请人需凭借一审与二审的裁决书,连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并提交至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的申请。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期限有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搞完。要是情况太复杂,时间可以延长,需要院长批准,最长再加六个月。要是还不够,得上级法院同意。判决生效后,对方不付款,申请法院来执行。

当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启动执行程序。一般来说,法院会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日起,尽力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执行事宜。但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等复杂情况,执行期限可能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