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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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若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均满足缓刑实施的各项条件,那么将无法判定其实施实质性刑罚,而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实行缓刑。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行为人获取了两万元的非法利润,该行为已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照现行法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其次,若不符合前述情况,则开设赌场的行为将构成赌博罪,必须接受实质性刑罚。根据相关法规,此类行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

依据法律,涉嫌赌博罪的行为可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立案追诉标准包括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赌资总额五万元以上等情形。以营利为目的、将赌博作为主业的行为视为严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