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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组织三人如何界定认定

时间:2026.02.0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91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赌博罪中组织三人以上的界定要综合组织行为、参赌人数、赌资数额、抽头渔利数额等判断,满足特定数额标准或情形将以赌博罪论处,同时也会考量组织者作用和主观故意等因素。
法律解析:
对于赌博罪中组织三人以上的认定是多方面的。
组织行为包括提供场地、赌具,以及纠集召集他人参赌等。
在数额层面,若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或是组织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就要以赌博罪论处。
此外,司法实践里会看组织者在赌博活动中的作用和主观故意,比如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有无积极推动赌博开展。
赌博不仅危害个人财产安全,也影响社会秩序。
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是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利益,在自己家中提供场地和赌具,召集小胡、小丽、小静等人参与赌博。随着时间推移,参赌人数逐渐增多,小朱通过抽头获利。警方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参赌人数累计达二十余人,小朱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也超过五千元。小朱认为自己只是偶尔组织朋友娱乐,不构成犯罪,而警方认定其行为涉嫌赌博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应以赌博罪论处。小朱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赌具,纠集多人参与赌博,且抽头获利,符合赌博罪的构成条件。
2、司法实践中会考量组织者的主观故意和在赌博活动中的作用。小朱以营利为目的,积极推动赌博活动开展,其行为已超出正常娱乐范畴,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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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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