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经由警方积极稳妥的参与调解并达成协议之后,各方都应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并不应存有反悔之意。
然在特殊情形之下,亦不能排除
当事人反悔的可能性出现。
具体如下所述:
若调解协议违背了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对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又或者
证据显示在调解过程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欺诈、
胁迫等人为因素,则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皆有权利向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
然而,若仅因单方面的意愿改变而导致的反悔,且无上述正当理由作为支撑,那么这样的反悔行为将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
这主要是因为调解的初衷在于以快捷、高效的方式化解纷争,从而维系社会的稳定和谐,如果任意违反协议约定,势必会影响和破坏调解程序的权威性及其稳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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