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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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如果子女未成年,这部分资金应交给法定监护人妥善保管和合法使用,主要用于满足子女日常生活和接受良好教育的必要开支。但是,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或挪用这笔资金。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他们应该对拆迁补偿款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

离婚后孩子名下的房产,在孩子离世后怎么继承?关键是看孩子有没有完全所有权。如果孩子是唯一所有者,又没留遗嘱,那就得按法律规定来。通常,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配偶和生身父母。

关于继承房屋在拆除重建后再行销售所须缴纳税款的问题在处理家族遗产中的房产转让时,应预交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以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此外,继承人还需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合法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言,他们在继承房产过程中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除政策;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获得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也会涉及契税的征收问题。

关于继承房产后拆迁补偿款项的税收问题在由于依法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资源面临拆迁的境遇中,如果根据我国各省市制定的《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所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归属个人所有,并且符合税务豁免的条件及要求,那么此类补偿款是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的。然而,如果没有遵循上述标准来确认所得款项,将会有必要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职责。

父母离婚后拆迁房屋的继承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离婚时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分割,那么产权方过世后,子女可以按照法规或遗嘱来继承。如果离婚时没有分割,那么房屋视为共有,一方过世后,先分一半给另一方,另一半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