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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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却未能被发现存在任何形式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延期执行,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程序作出裁定,决定暂时停止执行进程。而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无论何时在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均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请求,且无需受到执行时效的制约和限制。

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若被执行人无法偿还欠款,一般而言将不会采取拘留措施作为惩罚。对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其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是永久无法偿还,这意味着债务人无法完全清偿所负债务,例如在企业破产等极端情形之下,所有的资产都无法用来偿还全部债务。如果此类情况得到证实且别无他法可解,那么唯一可行的方法便是通过强制执行债务人的抵押物或是没收现有财产以清偿债务。

1、若逾期客户因临时经济困境无法按时还款,此时应主动与所借款项的银行取得联系,向其详细阐述自身目前暂无偿还能力的现状,并明确表态愿意尽快归还债务,如此一来,便可尝试请求银行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将欠款分期偿还,同时也可尝试申请停止计收利息并将贷款记录挂起。2、通常而言,银行并不倾向于对信用卡逾期客户采取法律诉讼手段,因为这同样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关于民事判决书送达方面的问题,如果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合法送达工作,那么该判决书将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此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一旦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即意味着相关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已经生效。在法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判决和裁定面前,任何上诉要求将不再被受理。此外,针对未经过合法送达程序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有权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在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过程中,若被执行企业的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欠款的,司法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成品等实施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法院亦有权力对被执行企业进行全面搜查。倘若以上措施均无法有效执行,法院还可以依法将被执行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实施严格的消费限制等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