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驳回起诉是败诉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驳回起诉裁定的情况有,原告或者被告的主体不合适,或者身份不明确。以及原告方准备的诉讼请求,没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支撑。或者是准备上诉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等。

当前,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九种。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

裁定驳回起诉的实际上是有9种情况,也就是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或者是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当然了,如果说存在着重复起诉,或者是根本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之内的,都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驳回的情形包括:1.题目不合格;2、被告人不明;3、无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的;5、受理后,认定属于刑事犯罪或者行政诉讼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7、劳动争议;8、离婚、收养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反复起诉;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受理或者不受理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人民的判决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已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