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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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若行为人自愿退还所取得的赃款,是否会对其刑罚予以减轻积极退赃是属于在刑事司法程序上被判定为减轻处罚的情节之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减刑并非还未宣判就已产生的结果,而是在已经入狱服刑的情况下,对其原先所判处的刑罚进行适当调整。

倘若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且所涉及的金额较为庞大,从而构成犯罪的话,有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若能获得受害者的宽恕和谅解,则可适度减轻对其惩罚的力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敲诈勒索罪,若敲诈公私财产的数额较大或曾有过多次类似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若被告人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完全履行退赃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时中止追缴赃款,同时会酌情考量被告人未能积极退赃的因素,适当加重其刑事责任。然而,对于那些愿意积极退回赃款或赔偿损失的被告人来说,法院将会全面综合地考察其犯罪性质、退赃行为对于损害后果的补偿程度、退赃数额以及退赔积极性等多个方面,进而依法减轻基准刑罚的40%以下。

敲诈勒索罪的退赃操作程序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涉案人员有义务主动退还赃款。他们可以选择将所得款项直接返还给受害者,或者首先交付至公安机关,然后由该机构负责转交受害人手中。

敲诈勒索罪犯在主动退还赃款后,仍可能被法庭判处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可视为减轻刑罚的有利因素之一。退还赃款表明犯案人有一定的忏悔之意,会在裁决刑期时被考虑。不过,最终的判刑结果还会受到此案其他具体情况的影响,比如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