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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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就是个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嘛,那你就去法院告他们。人民法院是有各种各样的手段可以用的,比如不让他出国,给他留下信用污点,甚至还能把他不还钱的事公开出去,这样他肯定会乖乖还钱了。但是,报案的话一般都是指报警给警察叔叔,可是根据我们刚才说的那个法律条款,这种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应该是用民事诉讼来解决的。除非是牵扯到刑事犯罪,比如说骗人之类的,不然的话是不能直接找警察叔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头,有这么一条儿(第22条),说要是别人借了你的钱不还给咱们,那就是民间的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这个是不能拿来直接用这条儿来管的。不过,要是他欠债不还的行为,已经严重到影响到了社会秩序,比如说他用威胁、恐吓之类的招数来逼着你还钱,那就得按照这条儿来报警处理。当然,如果这种事儿在半年之内都没被警察叔叔们发现的话,根据这条儿的规定,他们也就不管了。

这个法律条款里并没有特别提到网上报案的流程和效果。实际上,网上报案就是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上网,把事情告诉警察叔叔。根据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警察叔叔是可以通过网络接收报案信息的,然后再看情况决定要不要开始调查。比如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欠钱不还的行为严重到可以被判刑,比如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等,债主就可以通过网上报案的方式告诉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会按照规矩来处理这件事。

欠债不还这事儿是小事儿,跟犯罪可沾不上边儿,所以你得先弄清楚这点。咱们国家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说了,这个法律主要是管小偷、骗子、抢东西、破坏公共财产什么的,但欠债不还这种事儿可没法用这条法律来办。再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二条,如果你犯了治安罪行在半年之内没被公安机关抓住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不管。

借你钱不还这个事儿,咱们说的是这就是个简单的民间借贷关系造成的纠纷,不是啥犯罪之类的大事儿,所以这个事情报警也是没用。其实根据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来看,这个条例主要对于那些偷东西、骗人、抢劫这类的坏蛋们做出规定的,可是对那种借了钱不想还给人家的行为,这条法律就管不到。而且,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说了,如果你犯了什么错儿,半年之内警察叔叔没有抓住的话,那就不用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