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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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从逮捕到开庭,这期间需要完成侦查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如果案件重大复杂,则可以延长15天。不过,具体的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受到案件性质和证据收集等因素的影响。

刑事拘留一般适用于被指控犯有重罪且涉及存在潜逃或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进一步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提出请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结成团伙作恶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四日。

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案件进入侦查羁押期;第二,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警方必须立即释放嫌疑人;第三,如果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以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不会受到限制。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人实施拘留措施的最长期限为37天。且拘留行动结束之后,应于24小时之内将其移送到当地看守所进行羁押。当拘留期届满时,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法定程序被正式批准逮捕,仍需继续留置于看守所中拘禁。然而,法律对此作出规定,具体案件的情况各有差异。

在刑事拘留的37天前,被拘留者应该积极地与调查机构合作,详细地说明案件情况。同时,亲属要尽快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例如代理申诉、控告等。律师会帮助处理相关事务,以确保被拘留者的权益。亲属也应该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提前准备好取保候审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