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执行程序中
被执行人确实无经济能力偿还
债务,那么法院很可能采取多项措施来推进执行工作。
例如,法院将会实行持续严密的行为监控,并如有可供执行之财产,可随时启动
强制执行力。
或者是,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也许会采取将被执行人纳入高消费限制名单的手段,从而限制他们搭乘诸如民航客机及高速铁路等高级交通工具。
此外,法院甚至有可能采取定期`扣除和划拨被执行人
家属收入的措施,以便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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