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监视居住后又送到看守所怎么办

监视居住后又送到看守所怎么办

时间:2025.03.05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356人
律师解析:
在被实施监视居住之后,又被送往看守所,这种情况很可能表明案件有了新的进展状况,从而促使司法机关权衡之后决定对原有强制措施加以更改。
例如,如果发现该犯罪嫌疑分子在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存在任何不当行为,或者案件涉及到的证据资料发生了显著变化,以至于必须对该嫌疑人施加更为严密的拘留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有效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申岚琦律师

重庆浩邦律师事务所

申岚琦律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江苏南京担任过多年法律顾问。 申岚琦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工作。申岚琦律师秉承“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职业态度,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为不同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优质法律服务。同时身为女性律师,申律师更加注重把握当事人内心的情感变化,长期致力于维护婚姻家庭权益,专业关注离婚案件,倡导“和谐离婚”,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调解能力为客户化解婚姻矛盾,提供和解、调解、诉讼代理服务,深受客户的信赖,也是一位“婚姻案件专业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