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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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实施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办案机关应书面决定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决定应传达给嫌疑人,如未获实质证据,嫌疑人将享有较自由行动权,无需再报备。监视居住到期前,办案机关应依法决定是否继续。决定由检察官或公安局长提出,经审核后执行,并通知嫌疑人。决定由法院或检察院发布,公安局执行,法院和检察院可提供协助。期间,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如需离开需报批。

监视居住期满六个月,公安机关会依法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此决策过程需经调查人员建议、部门主管审核和检察官或公安局局长批准,并通知相关机构和涉案者。监视居住由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被监视者不得擅自离开居所。

公安局实施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办案机关应书面决定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决定应传达给嫌疑人,如未获实质证据,嫌疑人将享有较自由行动权,无需再报备。监视居住到期前,办案机关应依法决定是否继续。决定由检察官或公安局长提出,经审核后执行,并通知嫌疑人。决定由法院或检察院发布,公安局执行,法院和检察院可提供协助。期间,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如需离开需报批。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不开庭还有犯罪行为应当解除监视居住。实际上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监视居住满6个月的时间还没有结案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而且在监视居住期间是不能够中断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查的。

监视居住满六个月后由原机关撤销或者解除监视居住,对于在监视居住期间并没有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可以释放当事人,具体情况下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人规定的,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