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有
新证据显示
犯罪嫌疑人员存在阻挠侦查、逃避追捕或再度实施
犯罪行为等可能性时,公安机关有权重新执行
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重新
刑拘之后的侦查
羁押期并无固定的判定标准,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新发现的
证据来决定。
通常来说,重新刑拘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但是,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侦查羁押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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