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拒绝赔偿不等同于诈骗罪,但存在欺诈行为则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例如,虚构保险标的、夸大损失、编造未发生的事故、故意制造事故、促使被保险人身故、致残或患病等行为,均可能触犯法律。因此,在涉及保险事宜时,务必保持诚信,避免违法行为。

住院医疗保险拒赔不属欺诈罪。欺诈罪涉及非法占有和虚假手段骗取财物。拒赔常因投保人未遵守合同、费用超出保险范围或未提供足够证明所致,非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故不构成欺诈。

拒绝对损害赔偿的处理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诈骗罪。然而,诈骗罪的成立需满足四个核心要素:一是存在欺骗行为,即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二是被害人因受骗而产生错误认识;三是基于错误认识,被害人做出财产处分行为;四是行为人非法获取被害人财产,且数额较大。只有当这些要素齐备时,才能认定为诈骗罪。因此,单纯的拒绝损害赔偿处理不足以构成诈骗罪,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尽管理赔问题未解决不直接构成诈骗,并非刑事犯罪,但法律对于保险欺诈的未遂行为,已提供了更具弹性和人道的判决选项。根据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保险欺诈的处罚可能会酌情减轻或宽松处理。具体来说,可能将刑期定在三年以下,或者对于超过三年的刑期,可以实施一定程度的减刑,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在纠纷中,医疗保险报销通常合法。但为利益欺诈性伪造、篡改材料或非法手段骗取社保福利属保险诈骗。依法应退还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两倍至五倍罚款,由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