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有人把自己的钱瞎花了,他用一个过分便宜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东西,或者是用一个特别贵的价钱买别人的东西,又或者是给别人的欠债做
担保,这些都可能会影响到我们这些
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个人的朋友亲戚之类的人都知道这件事,那我们就有权利去法庭告他,让法官撤销他之前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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