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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4.09.23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371人
律师解析:
延期审理之适用具体涵盖如下几种情况:其一为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因正当合理原因未能如期出席;
其次为当事人在案件过程中突发性地提出回避申请;
再者,涉及需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收集新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鉴定、研判或勘验以及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等各种事宜;
最后是当出现其他应当予以延期审理的特殊情况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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