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归类于刑法范畴内的“侵犯财产罪”,其明确界定为通过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抢劫罪被视为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罪行的一个重要分支。抢劫罪的核心在于对他人合法财产的非法侵占,通常伴随着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对受害人的财产权益以及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与危害。

抢劫行为乃属侵犯个人财物权益的犯罪行为之一,其主要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据他人财物,并实施诸如使用暴力、恐吓以及各类其他强制性手段等恶劣方式,对受害者的财产所有权及人身安全构成了严峻威胁。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抢劫罪被界定为严重刑事犯罪,故而受到了严格的法律制裁与严厉打击。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抢劫罪并非特定范畴内的犯罪类型,而是被归类在中国刑法所规范的普通刑事犯罪之中。抢劫罪的犯罪构成通常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当面对财产持有者或保管者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从而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此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益,同时也对其财产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抢劫罪乃典型的行为犯,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该犯罪类型特指那些基于非法占有的恶意,在现场即对财务的所有权人和保管者运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道德手段,强行夺取公共和私人财产的行为。

抢劫罪属于何种犯罪类别抢劫罪属于一种严重的侵犯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分类。该项罪行通常系由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目的,针对财物的拥有者或者保管者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形式的强制手段,从而强制性地夺取公私财物。虽然抢劫罪、盗窃罪和诈骗罪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要目的,且都涉及到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是它们在具体的犯罪手法上却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