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分公司普遍无法独自承担起法律责任。
从法律层面讲,它并不享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因此其应负之
民事责任原则上将由总公司来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拥有自身的资产,则可能会被要求在这些资产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负责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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