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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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案件需经检察院审理。公安侦查后,将相关材料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证据、犯罪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否则,可能会做出不起诉裁定。检察院在危险驾驶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确保案件能依法得到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如嫌疑人正准备、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以及有销毁证据等风险时,可对其先行拘留。因此,若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法律允许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如嫌疑人正准备、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以及有销毁证据等风险时,可对其先行拘留。因此,若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法律允许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如嫌疑人正准备、实施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以及有销毁证据等风险时,可对其先行拘留。因此,若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法律允许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