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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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帮信罪”,又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指个人在明知他人正意图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依然为其实施犯罪活动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等在内的各类技术性支持;抑或是提供广告推广业务以及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的协助行为。

在审理网络帮信罪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被判定无罪:1.主观上并不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也没有提供任何协助。2.虽然提供了帮助,但这种帮助的影响较小,没有对公共利益造成实质性的危害。3.如果行为人误将非法业务当作合法业务,并且在事后采取了措施阻止了危害的发生,那么也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

协助网络信息犯罪,若主动认罪并如实交代罪行,可能获得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帮信罪要求犯罪主体为16周岁以上自然人,主观上明知为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侵害国家信息网络管理秩序。 若违反规定为犯罪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即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的量刑规则:明知他人犯罪,仍提供网络支持(如接入、托管、存储等),甚至协助推广和支付,情节严重者,将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单位违规,罚金加罚,相关责任人按同样标准处理。如叠加其他犯罪,按最重法条定罪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帮信罪指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三年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罚款,主管人员也受处罚。构成要素包括明知故意、侵害网络秩序、提供技术支持等。可能情形包括监管告知后继续行为、未履行管理职责、异常交易、提供违法工具、隐蔽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