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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有危险驾驶罪

时间:2025.04.1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192人
律师解析:
然而,危险驾驶罪涵盖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如下四种情形:
一是在道路上以酗酒驾车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是具有公开竞驶之性质但情节严重者;
三是雇佣用于校车或客运服务的车辆,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超越拟定速度行驶的;
四则涉及违反其他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并在运输过程中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上所述各种行为均对公众叮嘱交通安全构成了明显且极大的挑战与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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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玲玉律师

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

江玲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2019年执业并加入安徽事顺律师事务所,2022年成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的交通事故,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类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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