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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给孩子谁可以居住

时间:2025.02.2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71人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将房产转让给孩子做为财产分配的形式之一,这种情况下,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一般都具有房屋的使用权居住权
这主要是出于维护孩子生活安定以及确保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进行考虑的。
然而,具体到实际的问题解决上,还需要参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所做出的规定。
如果上述文件中并未有确切的条款对此作出合理说明,那么当事人就应该通过协议的方式自行商量解决。
按照惯例来看,直接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在这方面拥有更大的机会获取居住权益,这样无疑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更为有利的环境去关注和照料孩子日常起居及其学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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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

徐主任律师执业30余年,带领的团队主要业务领域有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补偿等。成功案例数千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尽心敬业,认真做好每件案子,忠于客户,让客户放心,因此,深受客户的信赖。 将法律事务委托给徐律师团队,就是智慧的体现,也是您明智的选择。律所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10楼E座。 擅长领域 离婚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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