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合伙企业中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中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什么

时间:2024.11.11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在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含了该类企业的所有合伙人、获得雇佣并任职于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等人。
这些特定人群利用他们在企业所担任的相关职位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判定犯下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春建律师

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介:陈春建律师。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巧,熟悉企业外部经营、内部管理法律法规,劳资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及各类合同风险控制等法律事务。 执业宣言:秉承专业、敬业、诚信的服务宗旨,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