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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破产贷款还用还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351人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申请破产后是否仍需偿还贷款,答案并非一成不变。
在大多数情况下,破产流程将会对当事人所承担的各类债务展开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甚至进行债务调整,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的贷款均可以免于偿还。
一旦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当事人手中所剩的全部财产将会根据相应的法律规矩与原则被用来偿还未结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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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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