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公安机关严谨细致的审查,其中包括需要提供详细的口头陈述。此举目的在于厘清案件真相、获取充足的法律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侦查工作时,拥有对证人进行询问以及搜集相关证据的权力。因此,在刑事拘留场所内进行的口头陈述记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必要性的。
在刑事诉讼中,嫌犯在遭受强制措施之后,其口供的记录次数应依据案情的深入调查情况来确定,但通常而言,必须进行至少两次笔录的制作:首先是在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的24小时之内,也就是在拘捕时或拘捕后立即展开的供述;其次则是在实施逮捕后的24小时内,同样需要进行口头陈述并完成的供词。
刑事拘留后的口供采访,具体次数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需求来决定。一般来说,案件复杂度、证据收集情况和犯罪嫌疑人陈述变动等因素会影响采访次数。为了查明真相,通常会在不同时间和情境下进行多次采访取证。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到最终判定其罪行的整个过程中,录口供的次数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如果案情简单,证据充分,可能只需要录几次口供;如果案情复杂,证据不足,可能需要录很多次口供。一般来说,录口供的次数没有固定的限制,只要能把案件事实搞清楚就行。但是,每次录口供都要保证是嫌疑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供。
刑事拘留期间口供采集次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根据具体案情和侦查需求来决定。一般来说,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多次采集口供,以便更全面、准确地掌握案情。每次采集口供的目的都是为了核实细节、完善证据链、解决矛盾。不过,无论采集次数多少,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