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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能否再强制戒毒

时间:2024.08.22 标签: 刑事辩护 毒品辩护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在对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人实施了刑事拘留之后,如若发现其存在着吸毒成瘾并需接受强制性戒毒治疗的问题,那么便有权利在刑事拘留期限之内再度进行强制戒毒。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针对可能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强制性手段;
而强制戒毒则是为了解决吸毒成瘾者所面临的健康与社会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内的应对措施。
虽然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目的及性质有所区别,但是否启动强制戒毒措施,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具体研判。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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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戒毒后再吸毒的处理方式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戒毒具体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 更多>>
  • 强制戒毒后再吸毒的处理方式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戒毒具体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 更多>>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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