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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4.11.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60人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乃一系列性质重大且严重者之犯罪类型,其涵盖多种具体行为表现形式。
举例而言,诸如纵火、决堤、爆破、投掷危险物品等各类活动皆属此类范畴之内;
另有使用危险手段威胁公众安全之行径以及毁损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行为也被纳入其中。
就如放火罪这一代表性罪名所示,倘若纵火行为具备了足以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可能性,那么便已满足构成犯罪的法定要件。
而放火行为则是蓄意点燃目标物体并引发火灾这种特定方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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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律师

浙江享云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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