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具体认定
环境污染犯罪的严重性时,并不仅取决于排放物的数量,尚需全面地综合考虑各类复杂的、多方面的因素,如污染物的种类特性、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伤害与损失、以及
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等等。
若企业或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包含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且其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便可能被判定为
污染环境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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